您確定「眼見為憑」嗎?以下這故事告訴我們,遇事先別急著下定論,多想一會兒、多看一眼、多問一句,眼見未必是事實;莫因一時不察,使人蒙受冤枉!
商店老闆娘篤定的指男孩是小偷。她說:「我雖然沒有親眼看見這個男孩偷東西,但是一千元才放在櫃檯上,不一會兒,隨即就到了他手上!」
旁邊有個小女孩,是男孩的妹妹,安靜的看著大家。
警官問男孩:「錢是你拿的嗎?」男孩點點頭。警官注意到櫃檯後有一座很大的電風扇,轉著轉著。
警官把一千元放在櫃檯上,還放了一顆糖,要小女孩來拿;但女孩摸不著櫃檯上的東西。突然間,風扇送來一陣風,把一千元吹到了地上。小女孩看見,馬上撿起來交給哥哥,男孩轉手把錢還給警官。
「哦!原來錢是妹妹拿給你的?」警官問道。男孩淚水盈眶,說:「她是我妹妹,她不會偷東西的。」
細心的警官還原了真相:男孩怕妹妹被認作是小偷;為了保護她,只好承認錢是自己拿的。
再來看這個故事:孔子曾經與幾名弟子困於陳、蔡之間,前後已經有七天沒有嘗過白米飯的滋味,飢餓難耐!
後來顏回討來一些大米煮飯;當米飯快熟時,孔子路過廚房,遠遠看見徒兒顏回竟用自己的手抓取鍋中的飯吃!孔子故意裝作沒有看見。
當顏回進來請孔子吃飯時,孔子說:「我夢到祖先了,應該那這些清潔的食物先祭祀他們。」顏回急忙答道:「不可啊!老師,剛才我見到有灰塵掉到飯里,就將它抓了出來,卻想扔掉總不太好,所以我自己吃掉了!」
孔子感嘆反省道:「原以為眼見為實,誰知道實際上眼見的未必可信…」
福爾摩斯講過:「在沒有得到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是不能進行推理的,那樣的話,只能是誤入歧途。」我們是不是也常常因為「親眼所見、親耳所聞」,而對某人產生了某種印象,或是因此為他貼上了某種「標籤」呢?
這讓我想到,中共為了迫害法輪大法的聲譽,讓百姓歧視、痛恨大法,導演了一出自焚偽案。在2001 年1 月23 日(除夕)下午,天安門廣場「突發」 五人自焚事件;事發僅兩小時,新華社就發布新聞定性為「法輪功所為」!
面對「天安門自焚案」,媒體的宣傳報導竟然搶到了公安調查的前面!如此迫不及待,已經暴露了這並非突發事件,而是一場準備充分的陰謀!假如真是突發事件,是根本來不及準備的。
然而,就在2015 年 12 月 29 日在「明慧網」的一篇報導里,一位見證者稱「天安門自焚」是他們部隊所為。這篇報導中寫道:
甲:「你經常在外工作,社會接觸面廣,你對法輪功怎麼看?比如『天安門自焚』的事?」
乙呵呵一笑:「法輪功啊!自焚那事我比你了解,那年自焚事件,我就在跟前。」
甲說:「從焦點訪談的鏡頭上看,除了當事人、消防人員就是武警,沒有群眾的身影啊?」
乙:「你說對了,那事之前廣場就戒嚴了,我是高幹子弟,在北京當兵,那是我們部隊乾的,別說群眾,連一個煉法輪功的也沒有。」
各位,如果我們單看中共媒體不斷播放的「自焚假案」,就認為「眼見為憑」、「耳聽屬實」;那不就大大冤枉了善良的法輪功修煉人嗎?
歡迎大家來深入了解法輪功修煉人,他們不殺生、不自殺,處處為他人設想,這也是「眼見為憑」的。所以,凡事多想、多看、多聽、多問,千萬別再相信中共的欺世謊言了!
影片製作 : 法輪功與健康製作團隊
參考
http://qikan.minghui.org/qikan.aspx?id=164126世紀騙局——天安門自焚偽案揭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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